爆炸新闻军工集团曾某某是谁竟然是间谍官方披露详情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一起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案,某军工集团曾某某高级涉密人员竟然是间谍,汉奸。曾某某,1971年7月生,系我某军工集团工作人员,属重要涉密人员。曾某某被单位公派至意大利留学进修期间,美国驻意大利使馆官员塞斯主动与曾某某结识,此后通过聚餐、郊游、观赏歌剧等活动逐步密切关系。在塞斯糖衣炮弹的吹嘘和拉拢攻击下,曾某某丧失政治立场,向中情局人员提供大量我核心情报,收取间谍经费。
此爆炸新闻一出,引起了民众的愤怒与热评,评论一片怒火,都是在谴责怎么会出现这种吃里扒外的汉奸呢?看来民众虽然平时发发牢骚,有怨气,有怨言,但涉及到国家安全还有大是大非面前还是正义感爆棚的。
曾某某,系间谍!目前已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消除危害,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厉处罚。开放不设防,不知道披着羊皮的狼还有多少?涉及到到国家机密的,应该凡是在国外有过留学、考察的回国在核心部门工作的都应该进行严格审查。国防军工企业必须要像“两弹一星”那样,注重保密工作,注重专家安全保护,注重一流专家隐姓埋名!注重防止间谍渗透。反间谍应从上层抓起!一定要严查我国的军工科技系统,凡是涉及军工的企业人员一律不准出国。也要清查两类人,一是涉密人员在国外时间长的。二是涉密人员子女在国外留学的经商。
美国间谍无孔不入,但凡是在国家,技术,科研,航天,医术,安全,外交,部队,工作人员,必须严禁出国,有些人在利益面前出卖情报获利应该还是有的,外敌不可怕,可怕隐藏内部的伪装者,因此重要机构一定要严查海归。国安部门可重点对位监控,近年军工领域出大事太多了,损失太大了。凡是窃取国家机密,危及国家安全的叛国行为、间谍人员,一律处以极刑!锄奸必须斩草除根以绝后患。
有网友纳闷了:什么曾某某,既然是间谍,为什么还曾某某,不能全名吗?把名字说出来让历史记住他。小编觉得现在应该还未全部查清楚,应该过一段时间,全部查清了,肯定会公布详情,当然名字也会公布出来的,以儆效尤。
生活在和平年代时间久了,人的理想和信念出现问题,人在金钱和糖衣炮弹面前打了败仗,不知不觉外来势力就渗透进来了,危害大了,国家必须迅速清除这些蛀虫,保我华夏平安。(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必删)。本文由优淘邦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小编抛砖引玉,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各抒己见,谢谢!
力拓间谍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力拓案,是关于澳大利亚力拓公司四名员工的一起案件。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标志力拓案的正式开始。2010年3月22日,案件得以公开审理。
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2009年8月12日,中钢协常务副秘书长罗冰生对媒体表示,完全支持和拥护中国方面对涉案人员所采取的逮捕行动,并称该案为司法个案,不会影响中澳两国的正常贸易发展。
扩展资料2009年7月5日,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等四名力拓员工,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留。
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国家安全局称,胡士泰等4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刺探窃取中国国家秘密。
2009年8月11日,胡士泰等四人被正式批捕时的罪名则降格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2010年2月10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对澳大利亚力拓公司胡士泰等四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0年3月22日,四名因受贿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被起诉的力拓员工承认受贿行为。昨日及前日,备受关注的“力拓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第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2010年3月29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力拓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胡士泰、王勇、葛民强、刘才魁四人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侵犯商业秘密罪,分别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四年到七年不等。?
2018年7月4日,力拓案中被判在华服刑的澳大利亚商人胡士泰刑满释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力拓案
官方披露境外公司窃取高铁数据
此案始于2020年底。经朋友介绍,上海某信息技术公司员工被拉进了一个微信群。该集团中的一家西方海外公司说,它有一个项目要委托一家中国公司执行。
一些海外公司声称,他们的客户从事铁路运输的技术支持服务,他们需要提前对中国的铁路网进行研究,以便进入中国市场。但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人员很难来中国,所以委托国内公司收集中国铁路信号数据,包括物联网、蜂窝、GSM-R,也就是轨道使用的频谱。
为了赚钱,上海一家信息技术公司很快接受了这个项目.
在对接过程中,双方约定了两个阶段的合作:第一阶段,上海公司根据对方要求采购安装设备,在固定地点采集数据。在第二阶段,进行移动测试。上海公司的工作人员携带设备到北京、上海等对方指定的16个城市和相应的高铁线路进行移动测试和数据采集。
这家国内的信息技术公司按照对方的要求购买了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对方突然要求国内公司为他们打开远程登录端口。犯罪嫌疑人、某信息技术公司销售总监王说:“当我得到这个端口开放的要求时,根据我几年的IT经验,他可以远程控制这台电脑做相应的测试,或者实时得到相应的测试数据,所以他可能以这种形式把数据转移到了海外。”
对于海外公司的真实目的,这家信息技术公司心知肚明,但却选择心照不宣地与对方沟通。国内公司把远程端口的登录名和密码交给对方后,只需要保证24小时网络连接,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就可以直接从对方那里取钱。
国安部的警官说:“这家公司每天的项目利润在15%到20%之间,但对这个项目的投资成本很低,利润却高达80%到90%。”
直到5个月后,合同即将到期续签,公司才决定不做这个项目。然而,王和池都不愿意放弃这样一个高利润的项目。王决定寻找下一个接手的公司,他和池分作介绍人。
在王的撮合下,第二家公司很快与境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王、池直接分得9万元。但是没多久国家安全机关就来找我们这么好的一天。国安部警官说,“通过检查相关电子设备,短短一个月收集的信号数据已经达到500 G,这个项目已经实施了近半年。可想而知,国外收集和传输的数据是非常庞大的。”
经鉴定,两家公司为境外公司收集和提供的数据涉及铁路GSM-R敏感信号。GSM-R是高铁专用移动通信网络,直接用于高铁列车运行控制和行车调度指挥。它是高铁的“千里眼、顺风耳”,承载着高铁运营管理、指挥调度等各种指令。家政公司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相关数据已被国家保密行政部门认定为情报,相关人员的行为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
今天是4月15日,第七个国家安全教育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可以通过案例了解国家安全,从中学习。
出售商业秘密
误得不义之财
某搬家公司员工王某在搬家过程中,捡到了客户的移动硬盘。由于该客户曾在一家高科技公司工作,王猜测该硬盘中可能有该公司的重要信息,于是将硬盘据为己有。
王在网上找到某大国领事馆的联系方式,发邮件给领事馆,称出价100万美元出售硬盘,却只收到对方邮箱的自动回复。第二天,王担心对方没有看到邮件,用快递把同样的信寄给了对方。信发出后,急于出售硬盘的王直接去了领事馆,准备当面将硬盘卖给对方。
国家安全机关掌握了充分的调查证据,迅速采取行动,及时制止了王前往某大国领事馆非法向其提供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理。经检查,硬盘中有54G和45245文件,涉及科技公司的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将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大学生下载观看
暴力音视频被抓
广西某高校学生何某全偶然在某网站上看到一些罕见的暴恐音视频,十分好奇,便下载观看。因为学习压力大,不知不觉就喜欢上了看这类音视频来减压。2020年下半年,何某权开始利用网上翻墙软件将64部暴恐音视频下载到自己手机上,用于自己平时观看。
经有关部门审查,何某权持有的64个暴恐音视频片段为各种血腥暴力内容的拼接视频,其中一个包含恐怖组织宣传极端恐怖主义的内容,另外63个音视频片段为国外战乱地区枪击、冷兵器砍杀等暴力血腥内容。这些视频的传播危害极大,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秩序的稳定。
根据法律规定,何某权的行为已涉嫌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罪,故被依法逮捕。
受金钱诱惑成为外国间谍。
被判终身监禁
1985年出生的陈伟,曾是国内某军事研究所下属公司的网络管理员。一天,陈伟在公司门口遇到一个名叫彼得的外国人。彼得自称是技术专家,想买一些技术资料,报酬很高。
陈伟会见外国“技术专家”的监控视频
在高额报酬的诱惑下,陈伟凭借自己在网络管理方面的便利和职权,窃取并向境外间谍情报机构提供了这家研究所的5500多份文件,其中包括146份机密文件、1753份机密文件和大量其他内部文件。
陈伟正在接受调查
2019年3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间谍罪判处陈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意引入和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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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丢弃外来物种获刑
2020年7月30日,海南三亚海警局执法艇在辖区海域进行巡逻时,在一锚泊船附近发现有多只“海龟”在不断挣扎。经初步判断,这些“海龟”是巴西龟,被人购买之后并被放生到海中。
巴西龟以其高繁殖力、高存活率、高掠夺食物的能力,大量掠夺同类生存资源,已被列为世界最危险入侵物种之一。
最新实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随意放生,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违者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2021年4月15日正式实施的《生物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社交平台找工作
却被间谍利用拍军舰
2014年11月,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嫌疑人“JANNY”通过求职QQ群与廖某某搭讪并加为“好友”,称可以介绍工作,主要是拍摄湛江军港停泊的军舰舷号,并称无需办理入职手续,只需网上联系。
有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我国反间谍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此后,廖某某积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有立功表现,受到国家安全机关的嘉奖。
国家安全
我们还应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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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国家安全教育日每年只有一天
但安全问题
却每时每刻都值得高度重视
国家安全
是国家生存和发展
最基本、最重要的前提
关系民生,关系国家稳定
关系社会长远发展
维护国家安全
既是国家责任,也是公民责任
国家安全
人人参与,人人负责!
相关问答:
相关问答:上市公司知道股民的买卖信息吗?如果知道会不会出售数据给主力?
上市公司是不可能知道股民买卖信息的,只有投资者持股比例足够大,一般是构成举牌条件才会通知上市公司进行公告的。举牌线是持股5%,像宝能系举牌万科达到5%的时候,就不能再度买卖股票,要先进行公告,接着才能买进持股,但是不能卖出持股,需要间隔六个月才能卖出持股。
但是在财报公告当中,上市公司需要向中登公司申请获得股东持股数据,以便公告股东变动名单,一般是公布十大持股持股名单,重大并购消息敏感期间,上市公司也需要公布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名单和数量的变化,目的就是防范内幕交易。
交易所可以实时知道那个席位在交易,但是也不知道哪一位投资者在交易,只有中登公司在结算以后才知道股东的交易变动,这是一个保密的商业信息,不是谁都可以查看的。
即使是晚间公布龙虎榜名单,但是仅仅公布交易席位,而不会公布具体投资者名单,市场只能根据该席位有哪些潜在的游资大佬潜伏,做一个大概率的猜测。
因此投资者尽可以放心,只要你的交易合规合法,你的交易详细是没有人会知道的。除非你的持股进入前十位流通股股东,名单或者构成举牌,需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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